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
发布时间: 2019-06-04 已访问: 431 次 |
1.负责主持系党总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系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和院党委行政的决议;研究安排总支工作计划,将党建和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 3.负责组织系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了解系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本系学生日常管理与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总支和学生处汇报。 6.负责指导和检查所属支部的组织工作及上级安排任务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学院党委报告工作。 7.负责抓好系党总支和所属支部标准化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集体领导作用。 8.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作用。 11.参与系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