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19-06-04    已访问: 431


    1.负责主持系党总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系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和院党委行政的决议;研究安排总支工作计划,将党建和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

    3.负责组织系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了解系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本系学生日常管理与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总支和学生处汇报。

    6.负责指导和检查所属支部的组织工作及上级安排任务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学院党委报告工作。

    7.负责抓好系党总支和所属支部标准化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集体领导作用。

    8.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作用。
    9.配合做好系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10.指导系团总支、系工会、系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11.参与系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12.
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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