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4﹞11号
各二级学院:
学生对教师的评教(简称“学评教”)是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客观、公正的评教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面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本学期定于第12周开展学评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部门
(一)牵头部门:教务处
(二)协助部门:二级学院
(三)工作内容:教务处负责相关信息准备、组织协调、数据统计;负责与各学院教学秘书协调评教时间,各学院教学秘书转辅导员通知学生参评。
二、参评学生
本学期有课堂教学理论课程的所有学生
三、参评课程与对象
本学期所有线下理论课任课教师。
四、学评教操作流程
个人正方登录(新正方)->教学评价->学生评价。一共有5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有2~4个二级指标,对每个二级指标评价后提交。
五、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评教时间: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4日
(二)请各学院积极宣传学生学评教工作,提醒学生登陆后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学评教是指学生对自己所授课教师的评教,学生每评价完一门课程后进行保存,当所有课程评价完毕后进行提交,学评教工作才算完成。如学生忘记密码,可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
(三)参加评教的学生要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客观公正评教,明确学评教对学生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评教是维护学生自身权益的一种形式。
(四)参评学生须单独完成评教任务,不能拒评、代评。
(五)系统具有记录登录人员的功能,学校将向各学院教学秘书提供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名单,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不能查询下学期课程表,也不能进行网上各类项目报名等。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