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执行《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实施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6    访问次数: 284



院字〔20204



各部门、系部:

为妥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我院师生平安,经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先将应急实施预案印发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实施预案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0126


附件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实施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瀚 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李义宝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志建 副院长

副组长:马建国 副院长

魏宪友 党委副书记

田  园 党委委员、副院长

杨彦友 副院长

成  员: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后勤保卫处、就业处、对外合作处、财务处、科技处、各系部、工会、团委、图书馆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王利康同志担任主任,季修栓同志担任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院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各部门、各系部、各后勤保障(经营)单位按照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三、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各系成立领导机构。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按照学院要求, 建立相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制订周密方案,严格落实学院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构建“学院—系—班级”三级预防控制体系。各系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系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机关职能部门要以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建立相应领导机构,按照学院部署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支部书记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均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支部(本处室)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全院各单位)

(二)做好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学院值班制度,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单位:全院各单位)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院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媒体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防疫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院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责任单位:党办、院办、学生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责任单位:学生处、各系)

2.掌握寒假期间在校学生情况,密切关注和监测留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留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及时报告至院办;留校学生不得随意离校。(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保卫处、院办、各系)

3.加强与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并通知其停止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责任部门: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各系)

4.全面了解本单位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责任单位:院办、人事处及其他各部门、各系)

5.认真统计湖北籍学生相关信息,并将信息报送学生处、院办、后勤保卫处备案。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报告院办;及时了解掌握这部分学生情况,传达学院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学生处、院办、后勤保卫处、各系)

(五)加强管控大型活动。全院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原则上不召开会议,如确须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单位:全院各单位)

(六)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做好教师公寓外地来校人员摸排工作;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在学院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责任单位:人事处、后勤保卫处)

2.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对教师公寓严格管理,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教师公寓。(责任单位:后勤保卫处、物业公司)

3.暂时关闭校内所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楼、图书馆和体育馆等公共楼宇。(责任单位:后勤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图书馆、物业公司)

(七)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巢湖市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校内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有关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责任单位:后勤保卫处)

(八)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确定新学期开学时间;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提前安排好延期期间的教学、学生管理及值班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及其他各单位)

2.通知假期回家学生,未到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应及时调整返程安排;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前14日禁止返校。(责任单位:学生处、院办、各系)

3.假期期间,提醒有疫区接触史的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本部门报告健康状况;对有疫区严重地方接触史的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院办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单位:院办、后勤保卫处及其他各单位)

4.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在春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责任单位:后勤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各系及各相关单位)

(九)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1.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院办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学生处、各系按要进行相应的跟踪指导。(责任单位:后勤保卫处、学生处、院办、各系)

2.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责任单位:学生管处、各系)

(十)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等,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责任单位:财务处、后勤保卫处、各相关单位)

(十一)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建立疫情联络员制度,院级设联络员1名,各单位至少设疫情联络员1名,各年级设疫情报告专员1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下午16:00之前向人员归口管理部门电话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学生归口学生处,教职工归口人事处,外聘教师归口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人员归口对外合作处,外来人员归口后勤保卫处);各人员归口管理部门每天下午16:30之前向院办电话报告。各单位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同时报告至院办和归口管理部门。

学院总值班室:0551-88569000 手机:1500551111913695517117

四、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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