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校园安全保卫队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12-29 访问次数: 367 |
院函[2016]086号 为建设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校园安全保卫队(简称:校安保队)。校园治安保卫队由院保卫办公室工作人员、保安和学生志愿者组成,以保安为主,归总务处领导,保卫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附件:校园安全保卫队工作职责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校园安全保卫队工作职责 一、主动接受公安部门指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规定,依据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稳定,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二、开展日常值班和巡视巡查工作。 1.做好校园大门全天候值班,加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 2.巡视巡查教学区、学生公寓区、运动区、校园交通干道及配电房和食堂周边安全,在巡视巡查过程中发现下列问题及时处置: 1)及时制止外来人员、车辆未经许可进入校园,及时制止车辆违规行驶和乱停乱放; 2)及时制止在校园道路两边、公共场地、综合楼走廊、街道 摆摊设点促销; 3)及时制止有污染环境、干扰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校外人员在校园河沟钓鱼; 4)发现有违法行为或事件的应及时向派出所和值班院领导报告,发现有学生患急病或意外受伤的应及时救护,并拨打公共应急电话和向学生处报告; 5)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院职能部门和院领导报告。做好每天值班和巡视巡查工作记录。 三、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1.做好校园大型文体等公共活动的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引导和安保工作; 2.若遇校园突发事件应立即向院保卫办公室和院领导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证据,有意外受伤的应及时科学救护,引导和疏散围观人员; 3.若遇校园火灾应立即向院保卫办公室报告,并扑灭初始起火点,组织现场人员有序迅速撤离,若遇大火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四、协助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工作,经常了解校园安全动态,做好校园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参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五、参与校园值班和巡视巡查工作时,应衣着整洁、佩戴标志、文明用语、礼貌执勤、依规办事,不徇私舞弊、假公济私。 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安部门开展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知法懂法用法水平。 |